今日本人於
11:30由台北出發之高鐵車次
於板橋車站嚴重誤點(34分鐘)
有三大問題
1.貴站站方人員表示是台電問題
僅有簡單的一行公告
但細節完全沒有敘述
我個人有詢問當日執日主管
是否後續有新聞稿說明
而當日主管及服務台人員回答是:有
但以隔近12小時,在貴公司網站
首頁-> 關於高鐵-> 重大公告/最新消息
卻毫無資訊可以瀏覽
不知是站方人員說謊
還是貴公司公告僅報喜解疑但不報憂
2. 當日站方指出
經高鐵總公司下令,該班次雖延誤34分鐘
卻不得退費
理由為 "台電問題與台灣高鐵無關"
僅強調高鐵也是受害者
但完全不表示高鐵亦有疏忽(入下列幾點)
a.在板橋站停車時,車上廣播僅重覆告知"因車次調度"
將延後出發。但毫無提出原因及時間
b.暫停於板橋站時,較晚入站之車次卻較早離開。
其調度原因新竹站方完全沒有說明。
c.恢復通車後,走馬燈之預定時間還是沒作更動(更新)
其態度令人無法接受
3.根據 旅客運送實施要點
第四十八條
台電為貴公司之合作/簽約/上游合作公司
今日本人並非向台電購買車票
為何台電問題,不屬於貴公司之責任
若此例成立,以後高鐵之相關維修/簽約/合作公司
亦造成延誤之情況,不屬賠嘗範圍?
反觀2008/11/05
台灣高鐵苗栗頭份路段(高鐵里程TK93+850處)
因承商於路權圍籬外進行邊坡維護工程
而造成之延誤,就有賠償
是否與本次事件應比照處理
責任規屬與求償問題應該為
高鐵退50%票價(因30分而未達60分) 給本日遭延誤之旅客
高鐵再向 台電要求賠償,完成整個流程
否則請在 旅客運送實施要點 加註說明
所謂"不屬貴公司責任"之細節
而非由站方/高鐵總公司主觀認定
(因貴公司完全沒提客觀理由,無法令人接受)
以上三點
請貴公司盡快且詳細回覆
並盡快處理後續該做之作業
本人亦有停留板橋站廣播錄音/票根/當日主管說明之照片
若回應無法令人信服
不排除交付輿論力量、尋求其它解決管道
感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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